使用注意事項
筆記型電腦只應在溫度為
5°C(41°F)至 35°C
(
95°F)的環境下使用。
請依照筆記型電腦底部的電源功率貼紙說明使用正
確的電源變壓器,如果使用錯誤功率的電源變壓器
有可能造成內部零件的損壞。
請勿讓筆記型電腦完成充電後仍繼續連接電源。某
些電子裝置並非設計為能夠超時連接電源。
本電池如果更換不正確會有爆炸的危險,請依照製
造商說明書處理用過之電池。
當電腦正常運作或充電時會將系統正常之發熱散逸
到表面,變壓器在正常使用時仍可能發出高熱,請
勿將筆記型電腦及變壓器長時間放置在膝上或是身
體任一部位,以避免高溫可能造成的身體不適。
請勿使用損壞的電源線、配件以及其他周邊配備。
當開機後,請勿以任何會降低空氣流通的用具攜帶
或包裝筆記型電腦。
請勿將筆記型電腦放置在不平整或不穩定的工作
環境中。
筆記型電腦可以送入機場
X 光機檢查,不過請勿讓
筆記型電腦接觸磁性感測器與磁棒。
在飛機飛行時請將行動底座關機。關於飛行時使
用筆記型電腦的相關服務與使用規範請先詢問航
空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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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型電腦使用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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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型電腦使用手冊
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
第十二條:
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
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
功能。
第十四條:
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
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
用。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
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
設備之干擾。
* 在 5.25~5.35 秭赫頻帶內操作之無線資訊傳輸設備,限於室內
使用。
注意!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:
1. 使用未滿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。
2. 未滿 2 歲幼兒不看螢幕,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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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型電腦使用手冊
清潔筆記型電腦前請先拔除電源線並拆下電池組(
若為可拆)。請使用乾淨的植物纖維海綿或抹布沾
浸無腐蝕性清潔劑與溫水擦拭。清潔後請使用乾布
將筆記型電腦上的多餘水分擦乾。
請勿在筆記型電腦旁使用強力溶劑如稀釋劑、含苯
溶劑或其他化學溶劑。
請勿在電腦上放置重物或堆疊書本紙張等物品,亦
請勿用力蓋上液晶顯示螢幕上蓋,避免液晶顯示螢
幕損壞。
避免將電腦放置在磁性物質附近(例如喇叭及電視
等);並請勿將磁片放置在電腦前面及上方,以避
免電磁效應造成磁片資料流失。
請勿在洩漏可燃氣體、雨中或潮濕的環境下使用或
暴露筆記型電腦。請勿在雷電天氣下使用數據機連
線上網避免遭受閃電的遠距電擊。
避免在灰塵飛揚或是環境髒亂的場所使用電腦(灰
塵容易引起系統故障)。
請勿在洩漏瓦斯處使用筆記型電腦。